教育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发展规划;

负责制订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研究生的招生、培养;

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

培养点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招生点管理;

负责教育信息采集和报表统计;

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战略/创新思维素质教育;

负责研究生就业指导、就业计划、毕业派遣与离所;

组织申报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各类奖项以及优秀博士论文;

负责研究生公寓规划、周转与调配等管理工作;

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办公室:423  

联系电话:8529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