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加强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促进教育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际合作培养计划”)2024年度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所中国籍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国外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6—12个月。
本年度录取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
二、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教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申报与中国科学院或国科大签署过合作协议的项目。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一)、系我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须已转为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三)、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
(四)、外语能力符合境外接收单位的要求。
(五)、申请时应已获得境外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六)、优先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
1、境外接收单位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学(含科研机构)或学科排名前100(主要参照上海交大ARWU排名);
2、境外接收单位为访学国家排名前列或重要的高校或科研机构;
3、境外接收单位为中国科学院海外科教合作中心外方合作单位;
4、所在研究生培养机构与境外接收单位有实质性合作,或国内、外导师间已建立实质性交流合作。
三、项目介绍
本次可申报2个项目,即综合项目和中丹联合培养项目(限中丹学院学生申报。)。本计划DAAD项目和Fraunhofer项目2024年度的遴选工作已于上半年完成;2025年度的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敬请关注国科大官网通知公告栏。
四、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获得如下资助:
(一)、第一年访学期间生活费(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生奖学金标准执行)。
(二)、往返国际旅费1次(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根据国科大推选比例要求,我所可推荐3名在读博士生至国科大评审。
申请人应于2024年11月18日15:00前将下列所需材料报送至所研究生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yan@gig.ac.cn,纸质版材料交至综合楼415室)。电子版材料须为Excel或PDF格式发送,电子版材料建立文件夹(文件名:姓名+综合项目),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及补充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初选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Excel格式)一式1份。
(二)《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附件2)纸版、电子版一式1份。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 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
2. “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指申请人拟申请的境外接收单位。
3.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署名单位是否有中国科学院大学。
(三)请提交下列材料,命名为“补充材料”(只需电子版,均为PDF格式,不超过10MB):
1. 外语成绩证明,如雅思、托福、GRE和CET6等证书扫描件。
2. 境外接收单位邀请信。
(备注:内容须包括邀请人的姓名、单位、访问目的、被邀请人的姓名、到访日期、停留时间、以及费用负担等情况。邀请信须有邀请人的手书签名。)
3. 在学期间已发表文章(首页及摘要页)或文章录用函(并附导师签字)及专利证明书等。
4. 获奖证书扫描件。
所研究生部联系人:李燕
联系电话:85290182
电子邮件:liyan@gig.ac.cn
国科大联系人:李茂力
联系电话:010-88256206
电子邮件:lianpei@ucas.ac.cn
研究生部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