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博士后中期考核的通知
为加强博士后管理及后备人才的培养,保证博士后在站期间研究工作的有序开展,规范在站博士后的中期考核工作,根据《广州地化所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穗地化所人字〔2022〕1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年博士后中期考核相关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考核内容
课题进展情况、论文发表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阶段性成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三、考核程序
1. 博士后填写《博士后中期考核登记表》;
2. 现场汇报15分钟,考核小组提问10分钟;
3. 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前一阶段的研究工作情况及其他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估,并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将考核小组评语填入考核登记表;
4. 提交《博士后中期考核登记表》1份到人事教育处。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小组应根据博士后的实际情况,给予评价和建议。对考核不合格者,结合合作/实际导师、考核小组等意见,人事教育处可按照国家相关管理办法通知相关博士后人员后,予以退站,并上报省博管办。
五、考核小组组成
考核小组成员应由不少于5位正高级职称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一般包括博士后合作/实际导师、博士后所在实验室的负责人和科研骨干等组成。
六、其它事项说明
1. 博士后应在2025年4月15日前,将《博士后中期考核登记表》提交到人事教育处综合楼409备案。
2. 博士后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3个月未完成中期考核的,可视为不合格。
人事教育处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