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关于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的项目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等文件的规定,为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的综合效益,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广州地化所)定期存款存放项目拟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银行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定期存款资金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项目。

2.项目概况:本期计划存放资金总量2亿元,拟选择1到3家定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续存,再续存一年,最长存期不超过两年。

二、参与竞争性方式选择银行的资格要求

参与竞争性方式选择的资金存放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用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在广州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下同),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每家银行只允许一个主体参评。参评银行为支行的,需提供总行或广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参评银行为分行或分行以上银行机构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指定服务机构授权书,参评银行指定服务机构应与最终资金存放网点一致,其营业地址需设立在广州市区内,不得随意转移;

2.承诺的定期存款(含大额存单)年利率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定价的要求及其他监管部门的规定,否则视同无效;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应达到监管标准;

5.参评银行支持在不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下,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三、报名方式及文件材料提交

1.报名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各家银行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报名文件资料。资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争的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资料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广州地化所资产财务处(综合楼404/402室)

4.报名资料:参评银行应将以下资料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逐份加盖公章后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定期存款项目报名材料”,并注明参评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交至报名地点。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只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原件;

(5)2023年度或2022年度总行经营状况等指标数据表(附件2,须标注年报索引)。

(6)参评银行承诺履行的综合配套服务方案(尽量简洁明了);

(7)参评银行定期存款(含大额存单)利率承诺书;

(8)廉政承诺书(附件3);

(9)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附件4);

(10)其他证明符合报名资格的文件;

四、评选会 

1.评选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邮件通知。根据规定报名银行达到3家以上(含3家)方可开评,如公告到期后,报名银行不足3家,公告时间延长,延长时限另行通知。 

2.评选方法:各参与银行现场开封参评文件并独自陈述本行利率报价等总体情况(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选委员会成员对竞争性选择相关问题进行质询。本次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根据规定采取综合评分法,由评选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参评银行进行评分,按评分结果排名确定资金存放银行),并将竞争性选择结果在广州地化所门户网站公示。

五、其他事项

1. 定期存款自办理定期存款之日起算,到期后若不需收回使用,可以在该银行续存1年,累计存期不超过2年;

2.存款时间和具体资金存放量由广州地化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特殊情况下,广州地化所可以根据需要提前支取以上任意定期存单的存款;

4.若国家关于资金存款政策发生变化,广州地化所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

5.有关事项若有澄清和修改,将在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门户网站发布;

6.本次定期存款存放项目在广州地化所纪监审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5290141,020-85290241   联系人:范老师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资产财务处。

特此公告。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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