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户口及党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一、户口迁移 

  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自愿迁移户口,户口迁移到: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 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说明:新生也可以不迁户口,定向生不迁户口。 

  特别注意事项: 

  1.户口卡或迁移证内容要清楚准确,特别是姓名要与入学通知书相符。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我所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2.“出生地籍贯两项中,须具体填写到XXXX县或XXXX市或直辖市(可以带县)。不能只写省(自治区),也不必填写市属的区、镇、乡。户口迁移证中各栏目必须填上有效内容。当地派出所盖章一定要清楚。 

  3.户口迁移证上的和本人持有的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必须保持一致。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1、留在广州学习的硕士新生和博士新生: 

  广东省内转入的学生:介绍信抬头: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直属机关党委;去:“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广东省外转入的学生:介绍信抬头:广东省直工委组织处;去:“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2、第一年在北京(中科院大学)学习的硕士新生: 

  组织关系转到介绍信抬头: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去:“中国科学院大学”。 

三、档案转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综合楼413 研究生部,邮编: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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