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户口及党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一、户口迁移
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自愿迁移户口,户口迁移到: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 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说明:新生也可以不迁户口,在职定向生不迁户口。
特别注意事项:
1.户口卡或迁移证内容要清楚准确,特别是姓名要与入学通知书相符。如果发现有误,应及时在当地派出所予以更正。我所一律不办理入学前户口项目更改事宜。户口迁移证上必须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2.“出生地”和“籍贯”两项中,须具体填写到XX省XX县或XX省XX市或直辖市(可以带县)。不能只写省(自治区),也不必填写市属的区、镇、乡。户口迁移证中各栏目必须填上有效内容。当地派出所盖章一定要清楚。
3.户口迁移证上的和本人持有的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必须保持一致。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1、留在广州学习的硕士新生和博士新生:
广东省内转入的学生:介绍信抬头: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直属机关党委;
广东省外转入的学生:介绍信抬头:广东省直工委组织处。
2、第一年在北京(中科院大学)学习的硕士新生:
组织关系转到介绍信抬头:中国科学院京区党委组织部,去:“中国科学院大学”。
三、档案转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邮编:51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