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国科大的工作安排,现将国科大2019年秋季研究生收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即入学时间为2017年、2018年、2019年的3年学制研究生,2016年入学的4年学制研究生,20152016201720182019年入学的5年制研究生)。

  二、收费安排 

国科大将在20199月中下旬,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请还未交费的同学,尽快将学费存入在国科大备案的建行卡,由学校统一扣缴(卡内金额需要比应缴金额多10元,以免扣款不成功)。 

  三、缓交申请、学生助学贷款 

1、请同学于2019920日前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缓缴期限不超过4个月(还款时间需在20191231日之前)。并将缓缴申请表(见附表1)、《国科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交到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国科大学生处即可汇总信息并进行相关工作,学生在系统中提交了信息。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比如地方农村信用社等)的生源地贷款的,如有需要国科大财务和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才能完成贷款手续的,还需要持纸质版材料到财务和学生处盖章。

正常缴费学生无需操作。

四、逾期不交学费的学生,无正当理由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在学学生不予注册,停发各类奖助学金,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研究生部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