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所级中-外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穗地化所教字〔20182号),现启动2019年度所级中-外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资助我单位在读博士生在20191120日前赴国外单位访学。我所的年度资助总额为50人·月,优先支持前往与我所签订了所级合作协议的外方单位。

一、申报材料

请认真阅读上述管理办法,于201982215:00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至liyan@gig.ac.cn,并将纸质件一份交至综合楼415室研究生部。

1-外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模板见本通知附件);

2外方单位或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访学起止时间;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经费情况;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3我所与外方单位签订的所级科研与教育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请找外事办吴曼青)。

二、注意事项

1根据中科院的有关出访政策,无法使用研究所经费前往港澳台访学,因此,港澳台访学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2已获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别的留学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申报本项目! 

3、访学期间生活费标准将按财政部教育部文件财科教(20196号文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由研究所、所在实验室、课题共同资助、各资助三分之一生活费,如所在室不同意资助、则由课题资助三分之二生活费。

 

    附件: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报表

 

研究生部

20197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