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所级中-外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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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穗地化所教字〔2018〕2号),现启动2019年度所级中-外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资助我单位在读博士生在2019年11月20日前赴国外单位访学。我所的年度资助总额为50人·月,优先支持前往与我所签订了所级合作协议的外方单位。
一、申报材料
请认真阅读上述管理办法,于2019年8月22日15:00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至liyan@gig.ac.cn,并将纸质件一份交至综合楼415室研究生部。
1、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模板见本通知附件);
2、外方单位或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访学起止时间;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经费情况;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3、我所与外方单位签订的所级科研与教育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请找外事办吴曼青)。
二、注意事项
1、根据中科院的有关出访政策,无法使用研究所经费前往港澳台访学,因此,港澳台访学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2、已获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别的留学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申报本项目!
3、访学期间生活费标准将按财政部教育部文件财科教(2019)6号文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由研究所、所在实验室、课题共同资助、各资助三分之一生活费,如所在室不同意资助、则由课题资助三分之二生活费。
附件: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报表
研究生部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