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秋季研究生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国科大的工作安排,现将国科大2018年秋季研究生收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费范围
1、2014级、2015级直博生、2016年、2017年、2018年入学的研究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2015年录取后参加了基础课培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在本次仍然缴纳学费。
2、学费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二、收费安排
国科大将于2018年9月20日,进行了2018年度学费的批量扣缴。
请还未交费的同学,尽快将学费存入在国科大备案的建行卡,由学校统一扣缴(卡内金额需要比应缴金额多10元,以免扣款不成功)。
三、缓交申请、学生助学贷款
1、请同学于2018年9月21日前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缓缴期限不超过4个月。并将缓缴申请表(见附表1)、《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交到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国科大学生处即可汇总信息并进行相关工作,学生在系统中提交了信息。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比如地方农村信用社等)的生源地贷款的,如有需要国科大财务和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才能完成贷款手续的,还需要持纸质版材料到财务和学生处盖章。
正常缴费学生无需操作。
四、逾期不交学费的学生,无正当理由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在学学生不予注册,停发各类奖助学金,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研究生部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