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所级中外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穗地化所教字〔2018〕2号),现启动2018年度所级中外博士生联合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资助我所在读博士生在2018年10月10日前赴国外单位访学。我所的年度资助总额为50人·月,优先支持前往与我所签订了所级合作协议的外方单位。
(一)申报材料
请认真阅读《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http://office.gig.ac.cn/gb/newsview.asp?anclassid=10&nclassid=51&nnclassid=35&bookid=6458),于2018年8月20日15:00前把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至liyan@gig.ac.cn,并把纸质件一份交至综合楼415室研究生部。
(1)《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模板见本通知附件);
(2)外方单位或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访学起止时间;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经费情况;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3)课程学习成绩单;
(4)我所与外方单位签订的所级科研与教育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请找外事办吴曼青)。
(二)注意事项
(1)根据中科院的有关出访政策,无法使用研究所经费前往港澳台访学,因此,港澳台访学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2)已获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别的留学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申报本项目。
附件: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中外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报表
研究生部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