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秋季研究生收费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位研究生:
因家庭困难等原因不能按时缴纳学费,应向所在研究所提交缓缴申请表(见附表1),并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研究所审批同意后报国科大学生管理部门确认,经审批同意后可以缓交,缓交期不超过四个月(2017年12月底前)。
已经交了缓缴申请表,而没有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学生请尽快补上,并交到研究生部。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17年9月18日
关于2017年秋季研究生收费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位研究生:
因家庭困难等原因不能按时缴纳学费,应向所在研究所提交缓缴申请表(见附表1),并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研究所审批同意后报国科大学生管理部门确认,经审批同意后可以缓交,缓交期不超过四个月(2017年12月底前)。
已经交了缓缴申请表,而没有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学生请尽快补上,并交到研究生部。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