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科大《关于2016年度资助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问学习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学院、系:
为了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在环境、资源、地质、地球物理、生态、大气、海洋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学校自2015年起资助中国籍博士研究生赴发展中国家科教机构考察访问、合作研究和学习(以下简称“访学”)。现将2016年度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负责“资助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问学习”项目的实施,请各研究所、各学院、系以单位形式报送申请材料。
二、培养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到发展中国家相关科研机构和高校(以下简称“外方”)进行学习研究,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访学期限为6—12个月。期满后,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访学期最多至18个月,但相关费用须自行解决。
三、申报原则和条件
选派对象为中国籍环境、资源、地质、地球物理、生态、大气、海洋等学科领域的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将获得优先考虑。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1.系我校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派出前应已转为博士研究生。
2.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3.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
4.外语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研究机构)的要求;
5.申请时应已获得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或书面接收意向。
四、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从国科大获得如下资助:
1. 第一年访学期间生活费(资助标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
2. 往返国际旅费1次(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将填写好的《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申请表》(附件2)及补充材料送交所在研究所、院系审批。
2.各研究所、院系将盖有公章的《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1)、《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申请表》等材料的纸版及电子版送交至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研究所、院系于2016年5月23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电子版材料请按以下名称建立二层文件夹:
第一层名称“XX研究所—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
第二次名称:申请人姓名(内含该申请人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及补充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列:
1. 《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初选汇总表》(附件1)(纸版、电子版),一式1份,请研究所、院系按推荐顺序编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申请表》(附件2)(纸版、电子版),一式1份,研究所、院系须加盖公章。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
(2)“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指申请人拟申请的外方单位。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署名单位是否有中国科学院大学;
3. 请提交下列材料(只需电子版),命名为“补充材料”:
(1)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单或同等英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2)外方邀请信或接收意向书;
(备注:内容须包括邀请人的姓名、单位、访问目的、被邀请人的姓名、到访日期、停留时间、以及费用负担等情况。邀请信须有邀请人的手书签名。)
(3)在学期间发表文章的首页(含摘要)或录用函、专利证明书等;
(4)获奖证书扫描件。
附件:
1.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初选汇总表
2.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学申请表
3.中国科学院大学资助博士生赴发展中国家访问学习管理办法
联 系 人:李文宣
联系电话:010-88256424
电子邮件:lianpei@ucas.ac.cn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
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合作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注意:1.限在读博士生申请(普招转博学生均可,硕博连读转博学生优先考虑);
2.我所截止日期为5月18日下午16:00。
有意向者请尽快与研究生部联系(电话:8529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