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2016学年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分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所、学院:
为进一步巩固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成果,鼓励中美高校建立和深化合作关系,吸引更多的美国优秀青年来华留学,教育部计划于2014年至2017年继续实施第二轮为期四年的“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项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15/2016学年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分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2015]49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申请2015/2016学年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分生奖学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研究所/学院与美方院校已签署了相关交流合作协议。
2. 美方院校通过项目选派的学生将于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间来华学习。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1个月。优先资助来华学习3个月以上的项目。
二、资助标准
教育部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月,在获批项目及名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报到人数统一拨付。
为鼓励开展此类合作和改善奖学金生在华生活,国科大匹配经费,使欧方院校通过项目选派来访的在读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分别提高至3500元/人·月和3000元/人·月(由国科大财务处发放给奖学金生本人),并为奖学金生购买综合医疗保险(保险费从第一个月奖学金生活费中扣除)。另,导师和研究所/学院需要根据奖学金生学习和科研情况再提供助研奖学金,使上述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奖学金生活费总额分别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月和3500元人民币/月。
三、申报办法
请有意申报的研究所/学院填写《2015/2016学年中美人文交流学分生奖学金项目申报表》(附件),并将此申报表及与美方院校签署的交流合作协议(中文)复印件(如无中文版本的协议,请提供协议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版翻译件),于2015年4月20日前送交至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中关村东路80号青年公寓6#219房间,邮编:100190)。同时,请将填写完成的申报表电子版及协议复印件(协议原件复印件及中文版翻译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办。
联系人:黄顶成
电话:010-62564018
电子邮件:huangdc@ucas.ac.cn
附件: 2015/2016学年中美人文交流学分生奖学金项目申报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