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2014年研究所教育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条财字〔2014〕30 号)有关精神,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校发学函字〔2014〕23 号),现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国科大为符合发放条件的研究生统一制作带中国科学院大学标识的建设银行借记卡,国科大为学生办理的银行卡,免同行异地取款手续费。
二、银行卡应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领取后请尽快到自动柜员机修改密码。如遇卡没有激活,请学生本人拨打银行工作电话进行询问,电话:010-85188045,85188046,13911362052,联系人周炎、杨旭。
三、在基本学制内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500元,按月发放。保留入学资格、休学、退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发至国科大审批同意当月,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以及出国期间暂停发放,不予补发。恢复入学资格、复学学生自国科大审批同意下月起发放。
四、从2014年9月份起,符合条件的在学1-3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两次发放,基本奖学金500元由国科大于每月15日左右发放至建行卡,等级奖学金、三助津贴等由我所于每月6日左右发放至工行卡。
研究生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