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公布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国科学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细致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充实细化公开内容,完善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扎实推进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

充分依托研究所门户网站,在站内设置信息公开频道,公布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联系方式,按时依规公开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及2022年度部门决算等公众关注的相关信息,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信息公开相关政策、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随着信息公开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且从事信息公开的专业人员较为缺乏,一定程度制约了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

2024年,研究所将继续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效果,强化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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