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奖励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促进发展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推动我院科学技术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主战场,鼓励在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与服务、社会公益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院科发局发布了关于推荐2021年科技促进发展奖有关事宜通知。
一、推荐候选团队
院属单位围绕“三重大”(重大原创成果、重大战略性技术与产品、重大示范化工程)产出情况,积极推荐我院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取得重大效益的优秀团队,每个单位限推荐1个候选团队,并按照农业、生物、资源环境、高技术与科技合作5个组进行分类。
二、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不涉及国防、保密以及知识产权争议。已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以及科技促进发展奖的成果不得重复推荐。对发现重复报奖、不按规范填写材料以及材料不实等情况,除取消参加当年评审资格外,还将取消该单位下年度推荐资格,需隔年再报;对已获奖的,如有上述情况,撤销奖励,予以全院通报批评。
2. 请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奖推荐书》并提供相关证明附件材料,推荐书格式不得更改,纸质版及相关证明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一并装订成册,与电子版保持一致。电子版材料要求1个Word文件推荐书和1个PDF文件推荐书(含签字页和盖章页)及附件扫描件,文件名为“科发奖+推荐单位名称”。
三、评奖程序与方式
科技促进发展奖采取“两级评审”,即初评和总评。
初评:按农业、生物、资源环境、高技术、科技合作分5个组进行函评。初评结果在科发局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未出现实质性异议的,进入下一轮总评。
总评:采用会议评审方式,由候选团队所在单位的主管所领导进行现场答辩,科技促进发展奖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拟获奖团队并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四、报送时间与方式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在3月30前在科技处报备)
所内联系人:科技处郭老师:85290724
科发局联系人:崔勇(科技促进发展局知识产权管理处,010-68597254)
科技与规划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