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发布“战略性关键金属超常富集成矿动力学”重大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30
基金委发布了“战略性关键金属超常富集成矿动力学”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指南,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照指南要求申报。
注意事项:
1.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将意向提前告知科技处,初稿审核的截止时间为 7月31日,最终版提交截止时间为8月5日16:00。
2. 请登陆基金委ISIS系统在线申报,没有账号的请联系科技处(85290123,kjcjj@gig.ac.cn)。
3. 本项目须符合限项要求。
4. 其他注意事项请参照指南要求。
附通知原文:
战略性关键金属指现今社会必需、安全供应存在高风险的稀有金属、稀土金属、稀散金属和部分其它金属(如PEG、Cr、Co等)。“战略性关键金属超常富集成矿动力学”重大研究计划立足地球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瞄准我国重要的紧缺和优势关键矿产资源,以低丰度金属元素超常富集过程与驱动机制研究为主线,实现理论突破和技术创新,为发现新型资源、深度利用资源提供坚实科学基础。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总体科学目标:揭示关键金属元素超常富集成矿的苛刻条件,建立关键金属超常富集成矿理论,实现成矿理论突破;揭示关键金属成矿规律,确定关键金属元素矿床新类型,实现指导找矿突破;查明微观尺度关键金属元素赋存状态,攻克关键金属强化分离理论瓶颈,实现分离理论突破。
二、核心科学问题
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核心科学问题:低丰度金属元素超常富集过程与驱动机制。围绕该核心科学问题,本重大研究计划的组织实施将针对以下三个关键科学问题展开:
(一)地球多圈层相互作用与关键金属元素富集。
关键金属元素在地球多圈层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循环从宏观和本质上控制关键金属矿床的分布。包括:(1)关键金属元素的地球化学行为;(2)壳幔相互作用与关键金属元素循环;(3)地表圈层相互作用与关键金属元素循环。
(二)关键金属元素成矿机制与规律。
查明控制关键金属矿床形成的地质-物理-化学过程,是理解关键金属元素形成机制和成矿规律的关键。包括:(1)主要由地质背景、物质基础和重大地质事件控制的关键金属矿床时空分布规律;(2)主要由岩浆/流体性质和物理化学条件控制的关键金属元素源-运-聚过程。
(三)关键金属元素赋存状态与强化分离机理。
关键金属元素常伴生主成矿元素在特定矿床中相对富集,具有细和伴的特点,高效清洁利用难度极大,急需攻克理论瓶颈。包括:(1)矿床中关键金属元素微观尺度的赋存状态和赋存机制;(2)关键金属元素选择性反应和差异性放大机理。
三、2020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以中低温热液矿床、花岗岩-伟晶岩型矿床、碱性岩-碳酸岩型矿床、风化-沉积型矿床为主要研究对象,主要资助关键金属成矿背景、典型矿床解剖、重要关键金属赋存状态和分离机理研究。本年度拟重点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一)关键金属元素地球化学行为的理论-实验模拟和示踪体系。
(二)关键金属元素多圈层循环机制。
(三)典型大型-超大型关键金属矿床成矿机制与理论创新。
(四)关键金属重要成矿区带成矿背景、规律和重大找矿突破。
(五)新类型关键金属矿床成矿机制、规律和资源潜力。
(六)关键金属(稀土、铌、锂、铍、铟、锗等)的赋存状态和高效分离机理。
(七)关键矿产资源的产业链分析与贸易政策研究。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围绕本重大研究计划的核心科学问题,在确保实现总体目标的前提下,本研究计划鼓励:
(一)具有创新思路的研究。
(二)基础较好,近期可望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研究。
(三)科学问题带动下的理论和实验模拟研究。
(四)促进科学问题深化的新方法探索研究。
(五)学科交叉和具有国际合作背景的研究。
五、2020年度资助计划
2020年度拟资助培育项目10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7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培育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10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1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资助项目数和资助经费将根据申请情况和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而定。
六、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除外);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2. 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专项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3. 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部分项目类型的特殊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4)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本重大研究计划2020年度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16时。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采取无纸化申请。
2.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战略性关键金属超常富集成矿动力学”,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重点支持项目、培育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在正文第一句应当注明申请内容对应的本指南重点资助研究方向中确切的研究重点,同时在“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论述与项目指南最接近的科学问题的关系,以及对解决核心科学问题和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目标的贡献。
申请书选题应符合本重大研究计划的实施原则,具有明确的关键科学问题。申请书的内容应瞄准核心科学问题,突出有限目标,强调创新点与前沿基础科学问题的研究。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应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6)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如实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定额补助)》和《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项目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0年8月10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2)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信息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须提供纸质材料。
4.本重大研究计划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二处
联系电话:010-62327165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与本重大研究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1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