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位素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开放-合作基金申请通知

  

  同位素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现在开始受理2018年度开放-合作基金项目申请,热忱欢迎国内外科研人员申请。  

  一、基金宗旨 

  同位素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后面简称“同位素室”)是挂靠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的开放科研实验平台。同位素室定位:开展引领学术前沿的同位素地球化学基础理论研究,研发同位素地球化学分析新技术、新方法,揭示地球内部和浅表地质过程中元素和同位素组成及演变规律,深化对地球各层圈相互作用的认识,阐明其对矿产资源与环境变化的制约,为解决资源环境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同位素室开放-合作基金项目围绕同位素室的重点发展方向设置,支持高水平、前沿性、启动性的合作研究,优先资助可以推广同位素室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项目。 

  二、开放-合作研究基金经费来源和资助额度 

  同位素室开放-合作基金项目经费由科技部国家重点同位素室运行费经费支付。同位素室每年资助开放-合作基金项目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单项资助额不超过10万。 

  三、申请条件、申请方法和受理时间 

  1、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所外从事与同位素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尤其是同位素地球化学)的中、高级科研人员,且具有发表国际SCI论文的经历; 

  2、申请办法 

  项目申请书可通过网站http://www.sklabig.cn/download或本通知的附件下载; 

  所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同位素室主要研究方向,简明扼要,突出创新点,并明确研究目标; 

  为促进学术交流,申请者需与同位素室研究员合作申请; 

  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签名,国内申请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寄往同位素室; 

  ⑤国外申请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已获资助者再次申请时,需附已资助项目的结题报告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二份)。 

  3、受理时间 

  本年度开放-合作基金项目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81031日(申请书收到时间为准)。 

  四、评审方法 

  1、同位素室对基金项目进行初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资助: 

  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申请者不具备项目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研究条件; 

  研究内容与本室主要研究方向不符,或与同类研究重复; 

  明显缺乏立项依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表述不清,无法进行初审; 

  申请经费过多,或无法达到预期目标; 

  申请者对前一个已资助项目不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或未取得任何研究成果者。 

  2、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书进行评议,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并确定年度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 

  3、同位素室主任签发评审结果,通知申请者;如有修改意见,拟资助的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通知书下发后的30日内,将修改后的申请书盖章,报送同位素室。逾期不报,又不说明理由的拟资助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项目实施 

  1、开放-合作基金项目一经批准,申请者需在资助通知书下发后的30日内,填写项目计划书并签名,报送同位素室;逾期不报,又不说明理由的拟资助项目,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2、项目执行时间为两年,负责人应按项目计划书的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鼓励项目组大胆探索创新;凡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报告,报同位素室研究员联席会议审批。 

  4、研究期满一年后,须在2个月内报送《开放-合作基金年度进展报告》、学术论文及有关的软硬件资料;无故不提交进展报告者,同位素室将中止对其开放-合作基金项目的资助。 

  5、研究期结束,须在6个月内报送《开放-合作基金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及有关的软硬件资料。 

  六、财务管理 

  1、项目经费不转拨申请者所在单位,项目经费限于在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财务处报销结算。 

  2、项目经费开支的范围包括项目负责人往返广州的旅差费和测试分析费等。 

  3、研究经费实行零结余制度,即结题验收后将冻结收回所有结余项目经费。 

  六、成果管理 

  1、获得开放-合作基金项目资助的申请者,须至少发表一篇作者群中标注有同位素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合作单位的国际SCI论文(标注方式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Isotope Geochemistry, Guangzhou Institute of Geochemistr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Guangzhou 510640, China”)。 

  2、论文中也应标注受同位素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合作基金资助,标注方式为“This study was supported by the research grant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Isotope Geochemistry, Guangzhou Institute of Geochemistry,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项目批准号)” 

  3、其他对申请者、合作者的管理规定详见本通知附件中的同位素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合作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七、基金申请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震宇 

   话:020-85290401 

  E-mailsklabig@gig.ac.cn 

   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编:510640 

2018年10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