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院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度院成果登记工作已开始,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间完成结题验收的,应对其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1. 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版”(可从国家科技成果网www.tech110.net下载)生成《科技成果登记表》(包括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应用技术类成果)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生成(.zip)压缩包文件,导出交科技处,由科技处导入管理系统,汇总上报。
2. 双面打印WORD版纸质登记表一式2份交到科技处。
3. 需要在2018年1月12日前完成。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郭老师(85290724)。
科技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