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处是负责研究所人力资源规划与人员管理、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人事人才工作:
贯彻国家、中科院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
负责主管业务方面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和制定;
协助所领导组织并制定研究所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人才发展和培养规划以及年度人才引进与人员招聘计划;
负责人员招聘、人才引进、人员聘用、人才项目申报以及考核与奖惩工作;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
协助所领导完成机构设置方案、岗位设置规划、编制核定和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的拟定并实施;
负责岗位设置、晋升、分级等工作;
干部任免、调配与考核等工作;
负责职工劳资、社会福利和保险等工作;
负责人事调配,人员调动,人事信息统计,人事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和使用工作;
负责ARP薪酬模块和人力资源模块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协助和配合各类优秀和模范人物的推荐、遴选与申报工作;
负责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与岗位专业化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博士后及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工作,博士后公寓规划、周转与调配等管理工作;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及部门间需要配合的工作。
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
制定研究生教育工作发展规划;
制订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研究生学籍管理;
培养点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招生点管理;
负责教育信息采集和报表统计;
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战略/创新思维素质教育;
负责研究生就业指导、就业计划、毕业派遣与离所;
组织申报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各类奖项以及优秀博士论文;
负责研究生公寓规划、周转与调配等管理工作;
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及部门间需要配合的工作。
办公室:409/423
联系电话:85290223/8529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