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通知
根据中科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国科学院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所推荐中科院优博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选名额
2011年度院优博初选名额84篇,全国优博评选名额为42篇,全国优博与院优博可以进行交叉推荐。
二、初选标准
院优博的评选以考察博士学位论文质量为首要,从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研究成果的创新性与实用价值、以及写作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同时参考学位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评价。
三、初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在中国科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推荐参评。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2.已参评过全国优博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4.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纸质材料请按如下要求尽快准备: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博士学位论文1本,请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
(2).《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3000字左右的论文中英文摘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WORD格式),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
(3).附件1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一式2份(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只提供: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2 .需特别注意附件1中,代表性成果应填写候选人在攻博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博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成果查询信息栏应填写论文检索号、国际标准书号(ISBN)、专利号、获奖证书号等,填写“检索号”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论文检索号,否则填写刊物的出版年期。
3、所有材料请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写,不要空项,不得改变表格的版式和大小(A4版面),除博士学位论文外,所有书面材料均为单面打印,并按要求的顺序排列和装订。请于2011年5月5日前报送到教育处。
4、每篇博士学位论文须交纳专家评审费500元。
相关条例、表格及评选标准可在中科院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网址http://www.gucas.ac.cn/培养工作/优博论文评审。
教育处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