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2019年博士后招收计划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1993年成为独立建制的研究所。现有在职人员327人,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俄罗斯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6人,博士生导师70多名,先后获国家基金委资助的创新研究团队4个。
依托有机地球化学、同位素年代学和地球化学、大地构造与成矿学、矿物学、海洋地质与地球化学等学科优势,以及有机地球化学与同位素地球化学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2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的实验平台支撑,研究所在“资源与固体地球科学”和“环境科学与工程”两大领域做出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创新贡献,为解决我国和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等重大科学问题提供知识基础与技术支撑。
广州地化所现有地质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两个博士后流动站,招收一级学科下涵盖的所有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具备全职从事博士后工作的条件。
二、申请时间
2019年全年招收。
三、招收计划与合作导师
1. 2019年招收计划详见附件。
2. 合作导师信息:http://www.gig.cas.cn/yjdw/yjy/
四、申请材料和进站流程
1. 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zenglingjun@gig.ac.cn,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博士毕业院校名称+专业"命名
2. 进站指南:http://www.gig.cas.cn/yjdw/bshldz/rcgl/jzgl/
五、博士后待遇
(一) 薪酬待遇
1. 年薪:根据进站前和在站期间科研成果,以及获得的博士后人才项目,最高协议薪酬30万元/年(税前)。
2. 在站期间可申报的项目
(1)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财政资助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60万元,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20万元人民币,引进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3)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用“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两年60万元。出站后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4)“香江学者计划”。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
(5)“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每年资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省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生活补贴。
(6)“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或接近)。
(7)“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广东省财政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站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
(8)“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国家财政资助每人3万元。
(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18万元;面上一等资助:12万元;面上二等资助:8万元。
(10)其他国家、中科院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
(二)其他福利
1. 医疗、福利待遇:博士后进站后,按照研究所规定享受医疗及公积金等待遇。
2. 住房待遇:研究所为在站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公寓。
六、其他信息
广州地化所网站:http://www.gig.ac.cn/
联系人:曾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0-85291716,020-85290223
Email: zenglingjun@gig.ac.cn,chenzhiqiang@gig.ac.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511号
邮政编码:510640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