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出站成果汇报程序

  

  一、所评审委员会主任宣读评委名单。

  二、博士后作工作报告,研究成果汇报(30分钟)。

  三、提问及回答问题(10-20分钟)。

  四、评委评议。汇报人及听众退场,评委会主任宣读评审人意见,评委评议;评委对博士后在站表现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由评委主任当场宣读投票结果;讨论并通过评委会的意见。

  五、博士后与评委和导师合影。

 

  说明:当评委人数低于有关要求人数时,由评委会主任同有关人员商量决定,临时聘请一定数额的与博士后相同专业的有关专家来担任评委。

 

 

 

  人事处

  201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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