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今天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广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广东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号)等文件及相关配套政策,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启动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包括:省重大科技专项、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
省重大科技专项: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产生较多数量专利成果(尤其是发明专利或获得国际PCT专利)的项目;财政资助经费采取分期拨付,对研究院所、高校等非营利性机构牵头申报的项目,立项时拨付60%经费,一年后中期检查符合要求的,拨付剩余40%经费;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立项时拨付60%经费,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40%经费;检查或验收未达到要求者,酌情减拨经费或取消拨付后续经费。
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优先支持技术就绪度达到较高等级的项目(技术就绪度有关说明和表格在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项目申报栏下载);财政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性拨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档。重大项目指技术水平国际领先、产业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大、对我省经济和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财政扶持资金为800万元左右,特别重大项目的扶持金额另行确定。重点项目是指技术水平国际先进或在细分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和核心竞争力,资金投入量较大,对我省产业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的项目,财政扶持资金为300万元左右。
根据分院要求,我单位今年分配到两个名额,预申报提交分院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6日中午12:00,请有意申报者按照附件3的要求填写预申报项目的信息,并在1月26号前将预申报表发送到郭老师邮箱guosj@gig.ac.cn。
指南及具体要求请参阅通知原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科技处郭老师:85290724。
科技与规划处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