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书的通知

  

  基金委申报系统已经开通了2015年度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填报计划书的功能,为保证计划书填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安排如下: 

  科技处审核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59716前。 

  科技处网上提交计划书后,基金委相关学部会根据填报要求审核。若需要退回修改的,请项目负责人在201591616前重新提交修改后的计划书。 

  计划书纸质版于计划书电子版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后(计划书状态“基金委已审核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计划书)再行打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于201592116前将纸质计划书提交至科技处428室。 

  资金预算表填报注意事项: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金额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金额;间接费用及项目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还应按照预算评审后批复的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填报资金预算表、预算说明书及相应的预算明细表。

    填报预算说明表,请注意说明不同科目列支的依据和必要性,今年基金计划书预算依据的要求与以前不一样,特别是劳务费等预算依据,具体请见附件2。

  请各负责人注意时间节点。如有疑问,请与科技处陈老师联系,85290123 

    

  附件:1、通用计划书填报说明

          2、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中科院广州地化所 科技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