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清风(摘编201703)

  

  近期,财政部、科技部针对《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实施情况,在部署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教育部、工信部、农业部、卫计委、中科院等部门(单位)所属的49家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了现场督查。总体看,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主管部门积极推进落实《若干意见》,开展了宣传培训、辅导解读、制度制定、机制建设等工作,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放、管、服改革初见成效;但同时,也发现有些单位存在思想观念转变不到位、未能及时对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管理规定、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等进行研究细化、未按规定对项目预算、预算调剂、资金使用等情况实行内部公开等等问题。 

  国家财政科研项目资金放、管、服改革涉及研究所科技创新和科研管理各各方面,影响大、责任重。请各单位纪委结合本单位实际,有效发挥监督职责,关口前移,督促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关注国家、中科院和地方有关科技体制改革、科研经费管理等政策的新动向、新要求,研究吃透政策,主动谋划,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根据《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确保放、管、服政策落地见实效。 

  广州分院纪检组将在今年年中,组织召开落实“放、管、服”、加强制度建设研讨会,请各单位纪委提前做好准备,届时汇报交流监督情况。 

  按照中科院的统一安排,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实践案例已在广州分院网站动态发布,请各单位及时予以关注。 

  链接网址如下:http://www.gzb.ac.cn/zxtg/201703/t20170301_4753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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